gengxin 2026-01-05 10:00:43 0
2010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明确了包括高学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在内的11类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可视为符合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样适用。政策对申请人所在单位资质、岗位性质及社保缴纳情况也有具体要求。
随迁未成年子女方面,政策规定16周岁以下的子女可直接随迁,16周岁以上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提供学籍证明方可办理随迁手续。用人单位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需核实材料并备齐相关文件,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

很多人在申请时会关注自己的单位是否属于政策认定的“重点机构”,或者高级职称与岗位是否匹配。这些条件往往环环相扣,比如职称需要真实聘任,岗位需与劳动合同一致,同时社保基数和缴纳年限也要达标。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于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细节,熟悉各类审核要点,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是否满足政策链要求,帮你识别材料准备中的潜在风险,避免因单位资质或岗位描述不符导致申请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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