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xin 2026-01-03 10:00:23 0
上海市房产税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的住房。以下是政策要点梳理:
一、征收对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二、计算方式
1.免税面积:人均60平方米。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未超过部分免税。
2.计税价格: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确定。
3.税率标准:
-一般适用税率为0.6%;
-若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税率暂减为0.4%。
4.计算公式:
应纳年税额=新购住房应税面积×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适用税率。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的产权所有人。若产权为多人共有,由共有人协商确定纳税人,未协商的由税务机关指定。
四、税收减免主要情形
1.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原有唯一住房的,已缴房产税可退还;
2.子女成年后因婚姻首次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
3.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工作生活,新购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
4.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工作生活,新购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持证未满3年的可先缴纳,待满足条件后申请退还。
五、执行说明
计税依据试点初期暂采用市场交易价格,未来将按周期重估评估值。房价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房产税政策涉及多维度条件交叉判断,比如家庭住房合并计算、价格分档税率、居住证年限与退税规则等,细节容易混淆。若你不确定自己的购房情形是否适用免税,或需要测算具体应税金额,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政策适配点,识别材料准备中的常见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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