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应届生落户深圳政策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12 来源:网络
(普通高校应届生落户深圳政策)
以下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A
应届毕业生受理条件
01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02
身体健康。
0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04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B
网上办理流程
01
毕业生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
02
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03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0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0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网上办理报到手续。
06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07
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08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09
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
C
申报网站及相关资料打印
扫
码
关
注
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
|HKUST-SHCIRI
扫描了解更多资讯
2020年5月26日,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正式成立。研究院依托深港协同创新实验室集群、蓝海湾孵化港、持续进修学院,汇聚港科大优势资源及发展经验,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