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1 来源:网络
(2020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这有你想知道的))
2020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这有你想知道的)一、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二、接收条件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深圳市应届毕业生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二)身体健康;(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重要提示:关于毕业生接收程序毕业生接收包括接收和报到两个环节。符合上述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办理接收并经学校派遣后,还须办理毕业生报到。关于“农转非”问题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关于子女随迁问题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但市内院校毕业生如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能办理异地子女随迁。(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关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及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关于二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曾经通过毕业生接收或在职人才引进的方式入户深圳,后因户籍迁出深圳或再次升学(户籍可能迁入学校,也可能还留在深圳)等情况,现需按当前人才引进政策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应先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二次办理人才引进,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正常程序申报毕业生接收。
申请二次办理人才引进的具体流程如下: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点击“业务申报”—“二次申报填报”,点击“新增”—填写信息,打印二次申请接收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后,按照表格中的要求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呈报单位在系统查询业务审批进度,系统显示审批同意后,可按正常程序申报毕业生接收。
三、办理流程(一)如果是用人单位申办,应该如何办理呢?用人单位立户登记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业务,应先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的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以下简称“人才引进系统”)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网上填报信息并办理毕业生接收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为毕业生填报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并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选择接收单位后保存。测评通过后,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用人单位经办人对个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校核并在人才引进系统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毕业生申报”—“新增人员”,输入毕业生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毕业生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并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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