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28 来源:网络
(2013深圳户口毕业生档案保管)
2013深圳户口入户档案保管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报到证的一些问题
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1、毕业生就业程序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可能出现的问题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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