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17 来源:网络
(龙岗研究生入户2022年深圳积分入户测评)
一、年龄分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高积分上限为10分)
1、大于等于45周岁小于50周岁0分;
2、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1岁0.5分。
二、能力水平积分(3选1,不能累计,选高分)
1、学历积分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125分,
(2)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120分,
(3)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115分,
(4)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105分,
(5)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和或境外取得学士100分,
(6)国内全日制本科(无)90分,
(7)非全日制本科75分,
(8)全日制大专70分,
(9)非全日制大专60分;
龙岗研究生入户2022年深圳积分入户测评
注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1)全日制毕业院校属于“双”建设的;
(2)毕业于英国高等教育副刊或QS世界大学前150名的境外的;
(3)全日制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的。
2、技术职称积分
(1)正职称(技术职称)135分;
(2)副职称(技术职称)125分;
(3)中级职称(技术职称)+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100分;
(4)中级职称(技术职称)+非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80分;
3、技能积分
(1)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25分;
(2)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00分;
(3)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100分;
(4)深圳市所属技师(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100分;
(5)职业资格70分
(6)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70分;
(7)深圳市所属技师(技工)院校工班毕业70分,
研究生入户
注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三、积分
保险工伤、养老、、失业、五险;
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积分上限为45分。
四、个人纳税
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
五、发明
申请人为发明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公告日必须在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人才引户分核准类和积分类两类,对达到《迁入规定》规定核准类条件的人才,按核准类引进,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引进;对于未达到核准类条件的人才,按积分类引进。根据申请人个人条件进行积分,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人才引户年度计划安排范围内,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引进人选。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才引户的计划安排和统筹,引导人才引户工作有序实施,5建议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积分分值;积分入户业务中全日制大专和非全日制大专分值,未采纳说明目前分值已考虑到积分分值设置的合理性和区分度。1、55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2、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租房,4、参加深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补缴不纳入计算)。90分202万元至24万元,100分24万元,2、法人以及企业,150万元积50分。每30万元积10分,以30万元整倍数进行计分,100分,图3。企业的者、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合伙人),应当按照企业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出资份额。分摊企业缴纳的税款。30万元为50分,每6万元为10分,到6万元为整倍,4、个体个人工商户,以3万元的整倍数进行计分。
减200分;,8有被强制戒毒或因被执行强制措施、处罚记录。减150分,四、申请方式和途径。我市积分入户申请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局”网站,(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养老保险。3在深依法按时缴交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被执行强制措施、处罚记录。注意单位进行申报,要求企业是在同一个目标公司,近、且连续工作不间断,五、发明积分,1、发明技术发明设计,每1,项积50分,多人共同共有企业的。发明人利益所得进行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局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职能划分。在收到市局移交的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局,第十条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市局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龙岗研究生入户2022年深圳积分入户测评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