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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6-11 来源:网络
(这里有你想要的深圳创业补贴大全)
如今深圳的发展,不仅得益于城市本身的包容性和上进心,更是离不开那些创业者新鲜血液的源源注入,近些年来深圳政府也配套出了很多创业补贴扶持项目,所以,在深圳创业的朋友们,我想你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些相关补贴政策都有哪些呢?
一起来了解,深圳创业补贴项目
深户个人、在深大学毕业及在校学生的创业补贴:
深圳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
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深圳创业补贴
一、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最高20万元
1、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2、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及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允予贴息;
3、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的形式,指的是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内容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的付息之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了还贷情况以及信用记录情况之后再给予贴息;
二、初创企业个人补贴——个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1、在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子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提交申请5000金额的初创补贴;
2、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三、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3年
1、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登记地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首次场租补贴的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当在首次申请之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2、自主创业人员在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3、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以及各区(新区)认定或者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的基地、科技企业孵化的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公司的,按照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4、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雇佣1人补贴2000元
1、吸纳户籍人员就业的,可以按照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单位承担部分
1、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公司,进行主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了经营资质,并且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额的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2、若单位实际缴交的部分低于企业最低缴交的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个人应缴社保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获奖项目资助5万-20万元
1、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将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选一批优秀的创业项目并且给予重点扶持;对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的项目,在深圳市完成主体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2、对于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者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的,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中取得前三名的,不给予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及在校生休创业补贴: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1、学生休学创业和毕业后自主创业,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50%;
2、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并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最高资助标准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3、提高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给予最高2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请补贴注意事项
1.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补贴前,应及早进行身份核实。在完成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提出补贴申请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2.完成注册立户后,自主创业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合伙协议。
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的补贴:
初创期
1、创业资助
资助金额:50-100万;
符合以下三大类企业之一即可:
a.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成立5年内,上年度收入低于5000万;
b.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成立和回国5年内,占股15%以上;
c.创业大赛匹配资助:在大赛优胜之日起2年内,需与备案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合同,并获得实际投资;
2、创新基金
资助金额:50-100万
申请要求:
a.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b.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c.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d.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申请深圳高层次人才认定
具有地方级领军人才资格,资助金额:50万;
具有后备级人才资格,资助金额:40万;
4、符合小微培育项目要求
资助标准: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50%;
发展期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可获得优惠:
a.税率优惠:所得税税率由25%减免至15%征收,减少了近40%;
b.资金奖励: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10万;坪山新区认定10万,复审5万;
c.人才资助:人才公寓、安居房、购房补贴;
需要达到:
a.企业有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或6个软件著作权;
b.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c.研发费用:
≥5%,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
≥4%,销售收入5000万至万;
≥3%,销售收入万以上;
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2、申报技术攻关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条件:
a.符合项目征集课题;
b.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
c.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
3、申报科技应用示范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一般是120万左右;
4、申报工程中心
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
5、申报技术中心
资助金额:建设资助300万,提升资助200万;
6、申请企业品牌培育资格
资助金额:最不超过100万元;
成熟期
1、发改委项目产业化
资助最高300万,股权投资最高1500万,贷款贴息70%;
2、申报重点实验室
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
3、申报工程实验室
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直接资助;
4、申报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直接资助最高500万,股权投资最高1500万,贷款贴息70%;
5、上市补贴
深交所上市150万,上交所及境外上市80万;
前海专属创业补贴
1、财政专项资金
股权投资≤5000万元;
财政资助≤2000万元;
以奖代补≤1000万元;
落户引导奖励≤300万元;
贷款贴息≤3000万元;
2、港企专项资金
财政资助—按实收资本的50%资助不超过200万;
贷款贴息—两年不超过2000万;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
1、留学生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资助100万元;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资助50万元;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资助30万元;
2、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资助金额:A类:300万B类:200万C类:160万
其中C类申报条件如下:
1.40周岁以下;
2.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即可:
a.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二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b.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c.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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