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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21 来源:网络
(“零跑动”!特殊时期,南沙人才引进无障碍)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权益,南沙区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办理,实施特殊便利化举措,目前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大方便南沙各类企业引进人才,共筑南沙。
全流程网办
目前,南沙区已实施全类别在职人才引进入户业务的全流程网办工作。
申报人按现行申报途径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栏目中的“人才引进入户”专栏或直接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申报,原则上无需到现场核验材料。
审核通过后,入户信息卡的发放方式均变更为邮寄到付,实现办事群众“零跑动”。
延期补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的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申报人因疫情原因,逾期办理缴费或进行过补办缴费的视为正常缴费,不影响正常申报我市人才引进入户。
在用人单位补缴前超龄,且超龄前已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申报,可视作未超龄进行受理审核。
更换入户卡
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完成入户手续办理,如迁入地公安机关明确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南沙区人社局可予以更换。
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申请人获得该项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也是是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入户的审核要件之一。除书面证照外,亦可以持合法有效的电子证照办理申报。
因疫情原因导致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如学历证、职称证等)未按时发放,造成申请人无法提交齐备的申报材料的,申请人可在疫情结束后持相关证书向人社部门申报引进人才入户;在证书印发之日后超龄并在疫情结束3个月内提出申报的,可视作未超龄进行受理审核。
如暂未能获取相关书面证书或合法有效的电子证照,请待发证机构发放证书后再递交办理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规定,对已实施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可持电子证书提出申请;暂未实施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可待考试机构发放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后,再尽快递交申请。
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可拨打广州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此外,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4:00-17:00)可拨打区人社部门热线电话020-进行业务咨询。以上补办手续最晚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耿旭静董业衡通讯员南宣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耿旭静董业衡通讯员南宣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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