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大专本科入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9-09 来源:网络
(为抢人才拼了!青岛买房有补贴,本科毕业生也算一份!)
人才是城市发展的活力之源,在2017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不少市民关注岛城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做出了哪些努力,尤其是对于高校毕业生,建议更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让人才留下来。
●意见建议:
在2017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有市民提出,青岛的住房限购政策增加了留青高校毕业生的购房难度和生活压力,造成了部分知识和科技人才的流失。建议政府在他们想要和将要买房的时候,能够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
●办理追踪:
住房补贴首次扩大到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
为持续减轻留青高校毕业生生活安居压力,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结合市民代表在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提出的关于“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岛购房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各地“抢才”大战背景,市人社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在充分调研论证出台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来青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在青置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今年6月份,本市出台了《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文件明确“对在青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对列入紧缺急需目录专业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照1500元/月、1200元/月给予住房补贴。”首次将住房补贴范围扩大到本科学历毕业生。实施“青年英才托举工程”。积极吸引海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来青创新创业,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涉及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流程等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适时对外公布,市民可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016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的小郭目前在海信研发中心上班,“我在这座城市呆了7年,对这一切都很熟悉,不仅仅是因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我同学、朋友大多都留在了青岛,再加上政府给我们的政策优惠,我毅然选择留下来。目前,我跟同学一起在李沧租了个套三的房子,800元的住房补贴正好用来房租,自己的工资还能攒点儿”。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在产业结构面临转型升级的今天,人才与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留住人才,吸引更多毕业生,成为城市竞争的重要砝码。好的人才政策需要配套落实,让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愿意扎根,需要软硬件环境兼备,他们更为看重的是制度环境的宽松与公平、公正,实现梦想和价值的可能性,是人才扎根需要的软环境。
148个新开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
为持续减轻留青高校毕业生购房压力,今年以来,结合市民代表在2017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提出的关于“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岛购房问题”的意见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在青置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居保障。
简证提速,办理贷款更便捷是服务第一要务。该中心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6月起实施系列简证提速新举措,力求服务再便民、审批再提速。一是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将纯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从受理至审批完成出具借款合同由不超过10个工作日缩减至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减免贷款办理要件,统一优化全辖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取消房屋平面图配置图、联名卡复印件等12项职工申贷材料。三是精简身份证明,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提前结清等18项贷款业务,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为方便尚未取得青岛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继续执行非本市户籍申贷不再提交本市居住证明的政策,支持新市民在本市安家置业。
该中心还从严整治,打击拒贷限贷有力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接受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城乡建委和市国土局,自今年1月起开展拒贷限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采取了“上下联动、现场督导、重点跟进、逐个突破”的方式,按照诉求集中程度、项目坐落区域、楼盘体量等因素,分门别类进行规范,逐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部门沟通,讲明政策,陈述利害,督促其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目前已受理市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公积金客服热线等渠道转办的各类拒贷问题近1000件,督办楼盘开发商100多家,约谈6家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被约谈的开发商已全部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今年1-7月份,已有148个新开楼盘项目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准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包括毕业生群体在内的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提高额度,租住条件更优越。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针对尚未购房需租房居住的高校毕业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为租房一族提供更多资金支持。自今年5月7日起,职工凭无房证明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提高至8400元/年,职工和配偶凭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等租房证明材料合计最高可提取3万元/年,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更多高校毕业生等新市民群体实现住有所居。
半岛记者李晓哲通讯员王丽娜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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