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栏目:深圳保障房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3-11 来源:网络
(在深圳买房的愿望遥遥无期?赶紧来看看公租房和安居房的申请攻略)
作为深圳一名工薪阶级,买房的愿望遥遥无期,相信很多年轻人和我一样,想在深圳安家,现实却一直不断啪啪啪的打脸!
前几天,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真是喜大普奔啊!
深圳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人才住房租售价格约为市价60%,安居型商品房约为市价50%,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市价30%左右!
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很多小伙伴肯定会问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本科及以上)的,只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其中三大重要的因素:本科、深户、社保;想知道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的小伙伴们赶紧去查询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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